试论当前村民自治中急需处理的三种关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 |
| |
引用本文: | 杨恒生.试论当前村民自治中急需处理的三种关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10):86-87,129. |
| |
作者姓名: | 杨恒生 |
| |
作者单位: | 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河南信阳464000 |
| |
摘 要: | 80年代以来,我国的村民自治获得稳步发展,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下,村民自治又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村民自治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其内在的一些关系冲突也凸现出来,严重影响了自治的实效和进程,冲突主要表现在传统和现代,村支部和村委会,乡镇管理和村民自治三种关系当中。目前为解决村民自治运作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矛盾,就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合理界定两委权限范围,精简乡镇机构,规范政府行为,试行乡镇长直选模式,实现执政权、行政权与自治权的良性互动,以完善和推进村民自治。
|
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三大关系 矛盾现状 路径选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