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国有股减持有章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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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6月12日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而为人们瞩目已久的国有股减持具体操作问题设定了规矩。 《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减持国有股 (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股所有权。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是指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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