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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贾引狮.建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0(10):17-19.
作者姓名:贾引狮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协调研究”(批准号:09XFX0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与东盟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影响双方交流与合作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冲突也日益增多,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法律趋同化的潮流下,应以国际条约尤其是TRIP为合作基础,适当考虑区域内知识产权的特色和优势,协调我国与东盟知识产权,提出建立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

关 键 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知识产权  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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