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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预算法监督主体的品性
作者姓名:胡明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预算法监督主体超脱于一般民事法律主体的抽象平等性,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主体的特殊品性。本文将从预算法监督主体的主体性与开放性两方面予以着手,对其品性内涵进行剖析。

关 键 词:预算法  预算监督  预算主体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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