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内部往来”与“应收款”、“应付款”账户的核算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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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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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中,“内部往来”与“应收款”、“应付款”都是核算经济往来业务的账户。会计员对这几个科目容易混淆,不能正确反映村集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内部往来”与“应收款”、“应付款”的核算界限,按欠款对象,以“所属”和“非所属”为标准来划分:对同所属(指本村内部)单位或农户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用“内部往来”账户处理。例如根据年初上级批准的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年终对尚未交清当年承包款的,列出分户明细表,增加村级债权,借记“内部往来———××农户”,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或“提留统筹收入”。次年,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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