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印发“关于开展乡(镇)村集体企业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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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经发1997]4号、1998]2号文件)的部署,从1998年2月开始在全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了促进乡(镇〕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准确。不重不漏,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镇)村集体企业基本户数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户数清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户数清理工作范围乡(镇)村集体企业户数清理范围统一规定为: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企业;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企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村集体企业起控股或实际支配作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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