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屋基金管理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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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志梅.加强房屋基金管理之我见[J].天津经济,2005(7):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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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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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维护售房单位和购房人权益,按照(津房委2003]4号)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实行统一归集、分账核算、规范管理、保值增值”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归集、使用、转移等金融业务由建行天津市分行转到天津市商业银行办理。如何清理存量售房资金,做到公房售后维修资金记账到每套住房并与新的管理方式并轨,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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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基金管理 核算方法 账户设置 会计科目 明细账 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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