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联营 兴林利国富民——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实行林农联营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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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贺.林农联营 兴林利国富民——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实行林农联营的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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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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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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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点国有林区与当地农民联营发展林业,是林业改革上的一大突破。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国有林区,长期以来,只有铁路两侧的8个林业局开发经营。而漠河、塔河、呼玛3个县的15个乡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县、乡大都分布在黑龙江沿岸和嫩漠公路两侧,虽然林农交错,插花座落在国有林中,总面积4.71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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