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实施GB3883.5—199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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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机械工业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技术监督局:为全面贯彻实施1998年8月17日发布的GB3883.5—199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考虑到国内生产和流通领域即将实施尚有一定困难,现就该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及日期作出如下规定:企业从1999年9月1日起应按新标准GB3883.5—1998组织生产,凡按老标准生产的产品销售期限截止到2001年1月IH。关于延期实施GB3883.5—199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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