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滇中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2015年嵩明县提出"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文旅活县、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改革举措落实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将嵩明发展实际与省"两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云南省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作为嵩明县各金融机构而言,多年来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涉农信贷资金流动不畅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整体上与嵩明县农业大县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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