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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学法律教育的特点及其借鉴意义——以民法教学为例
引用本文:王葆莳,仇德胜.德国大学法律教育的特点及其借鉴意义——以民法教学为例[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1):81-84.
作者姓名:王葆莳  仇德胜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资助课题):“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民法教学改革”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JK08QGD006)
摘    要:德国大学的民法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课程设置、课程类型、教学方式、教材编撰等方面均以此为中心任务。我国大学民法教育中应当细化民商法课程的设置,重视案例分析和研讨式教学方法的开展,在教学管理上宽严相济,以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初步的学术研究规范。

关 键 词:民法教学  法律教育  大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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