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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银行债权的拯救
引用本文:宾爱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银行债权的拯救[J].中国投资管理,2009(8):62-64.
作者姓名:宾爱琪
作者单位: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
摘    要:《民法》中的诉讼时效又称诉讼时效期问,简称时效,是保障权利人运用诉讼程序实现其请求权利的时间效力。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享有请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杈。权利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问确已届满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问届满后的债权,不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关 键 词:诉讼时效期间  银行债权  权利人  国家强制力  《民法》  时间效力  诉讼程序  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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