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银行债权的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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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宾爱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银行债权的拯救[J].中国投资管理,2009(8):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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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宾爱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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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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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又称诉讼时效期问,简称时效,是保障权利人运用诉讼程序实现其请求权利的时间效力。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享有请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杈。权利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问确已届满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问届满后的债权,不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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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时效期间 银行债权 权利人 国家强制力 《民法》 时间效力 诉讼程序 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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