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品加工企业木质原料采购成本及其育林费的核算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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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力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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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方集体林区中的林产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需的木质原料大多来自集体林山场。本文根据新会计制度及新税制要求,就木质原料采购成本及企业应交和自用的育林费核算办法谈些体会。一、企业木质原料采购成本项目企业木质原料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1.买价。指产地交售价。采用“送货制”采购原料的企业,应将产地至企业所在地的运杂费,从“送货制收购价”中剔除,分别计算买价和运杂费。其原因:第一,木质原料的“买价”是计算农业特产税的基数,“基数”的大小与税额的多少是成正比的。第二,涉及“地方税”与“中央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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