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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变更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期货经纪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现就期货经纪公司变更登记及提高注册资本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期货经纪公司变更股东、住所、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金,须先向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对审核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换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企业持(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有关文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期货经纪公司变更名称,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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