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被纳入详解治气重点区域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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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英杰.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被纳入详解治气重点区域调整[J].环境经济,2024(2):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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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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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边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另一边则是苏、皖、鲁、豫四省份交界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出来,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传输影响。此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使苏、皖、鲁、豫四省份交界地区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连为一体,更有利于开展大范围的区域联防联控。调整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扩为“2+36”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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