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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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中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便捷高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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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运输 长途客运 运输部 公安部 接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交通安全工作 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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