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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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道路运输》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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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肮集团,部属备海事局:
2014年春运将于1月16日开始,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做好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全面提升道路水路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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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春运工作 交通运输 水路 道路 运输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长江航务管理局 珠江航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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