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全面落实中纪委等六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