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办法值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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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健才.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办法值得商榷[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1):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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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健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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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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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使固定资产的修理、购置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了事业单位可按其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专项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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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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