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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办法值得商榷
引用本文:崔健才.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办法值得商榷[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1):40-40.
作者姓名:崔健才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
摘    要:为了使固定资产的修理、购置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了事业单位可按其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专项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

关 键 词: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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