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林业企业在兼并中若干会计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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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北海 童敏 艾水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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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省鹰潭市林业局 2. 江西省国盛证券鹰潭营业部 3. 江西省鹰潭市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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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兼并是经济体制改革中企业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其财务会计处理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关系到各方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妥善处理.财政部曾就企业兼并的财务问题作过规定,1997年又以财会字(1997)30号文印发了<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有若干情况还未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林业企业兼并有其特殊性,对此类问题的会计处理很不规范,笔者对这些问题提出商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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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5-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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