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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行业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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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交财发[2009]8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物流业现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企业正在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但现行的有关交通运输成本费用核算规定满足不了交通行业物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成本核算的需要。为促进物流业的发展,规范企业物流业务成本核算工作,

关 键 词:交通运输企业  企业成本核算  行业物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物流业务  快速发展时期  成本费用核算  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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