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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带动普通农户的关系
摘    要:<正>目前,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和种养大户等规模发展迅速,成为各地纷纷宣传鼓励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主体要避免急于求成的倾向,归根结底要在新型主体和传统农户关系上做文章。农民的钱袋子是否鼓起来,是检验新型主体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不能把新型主体和传统农民割裂开来,要避免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和新型主体富了、个体农民原地踏步的情况发生。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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