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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劳动争议是可以“起死回生”的
引用本文:李晨.有些劳动争议是可以“起死回生”的[J].上海企业,2010(4):96-97.
作者姓名:李晨
作者单位: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摘    要:李晨律师: 自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以及2008年5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我们企业在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方面仿佛成了“弱势群体”,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而不得不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甚至赔偿金。反之,有一些员工却钻起了法律空子,利用法律对员工的善意保护,

关 键 词: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2008年  弱势群体  善意保护  赔偿金  补偿金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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