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还能“换血”了事吗?——忍耐“不顺手”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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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子荷.新法下还能“换血”了事吗?——忍耐“不顺手”员工?[J].中外管理,2008(4):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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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子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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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外管理》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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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
对于新任经理人来说,对下辖下属进行“换血”再正常不过,并且员工也在潜意识里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虽然非常抵触,但也无能为力,毕竟自古如此。
然而,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行,企业要和员工签定固定期限合同,甚至十年以上员工还有权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此一来,员工的心里是踏实多了,“饭碗更可靠了”,然而,对于企业来说,薪酬待遇一定就是几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成本上,辞退员工都不再是件随意的事,管理的难度难免加大了许多。尤其对于新上任的经理人来说,更难免要头疼一番。
每个团队都会留有前任领导的烙印,然而新任经理人很可能不接受前任的领导方式,而前任带领下的员工也自然让自己感觉“不顺手”,于是员工变成了“鸡肋”。经理人不得不面对N种“可怕”的状态:面对不得力的员工,还不得不继续留用;价值观不融合却还得一起共事;员工由于缺乏危机感而进入疲软的工作状态……
对于这些“保护伞”下的“不顺手”员工,经理人该怎么办?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又能怎么办?难道真的是“没有不好的员工,只有不好的领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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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员工 《劳动合同法》 无固定期限合同 前任领导 工作状态 经理人 薪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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