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道路是供人和车辆行驶的,对其好坏优劣的评价,除有权威的技术标准之外,还应包括行人和驾车人的评价,最直观的评价标准是看其是否安全和舒适。安全而又舒适的是好路,不舒适但还安全的次之,连安全也不能保证的就说不过去了。如果一段路上时不时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就应该首先考虑路本身是否有问题,而不能只在行人和驾驶员身上找原因。这本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可是在时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却很少用。原因在哪能里?在法律缺位。《公路法》规定了车辆和人对公路损坏的责任,但没有一个字提及因路的原因对车辆和行人造成损害怎么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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