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量的消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工商所消保工作的机制和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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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健珩,唐凤阳.把大量的消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工商所消保工作的机制和重点[J].工商行政管理,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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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健珩 唐凤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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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
(熊健珩),安徽省滁州市消协(唐凤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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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所辖73个工商所的消保工作,在监管模式改革的背景下,努力创新工作机制,把消保工作作为基本职能,通过建立三层结构的消保工作机制来落实,突出现场快速调解、商品质量监管和市场巡查这三个重点,收到了显著成效。到2003年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共受理各类消费争议22218起,调解21329起,调解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25万元,其中70%的消费争议是由基层工商所及辖区消协分会解决的。实践证明,把大量的消费争议化解在基层是高效、便捷的消保维权方式,是更好实施《消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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