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田”“更地”辨析——清代宁波契约文书研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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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智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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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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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湘潭大学博士科研资助项目“近代民间交易类文契语言文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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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宁波契约文书中更田、更地等更~说法十分常见,弄清楚其含义,将有助于正确解读该批文契。本文主要依据文契中出现的更~与众~及采~异文现象,认为更~与众~或采~所指相同,即用以指称两家或几家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某一处田、地、山或屋等,因而更田与更名田无关,它指的是两家或几家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某一处田,更地也不是指屯更地,它指的是两家或几家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某一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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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宁波契约文书 更田 更地 更~ 众~ 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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