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行政处罚法》规范农机监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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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诚.贯彻《行政处罚法》规范农机监理行为[J].江西农业经济,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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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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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安县农机局!4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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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1996年10月至日起正式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将对农机监理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同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七种处罚,其中“(二)罚款”与农机监理关系密切。为了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对照农机监理工作的现状,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赋予农机监理以充分的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立行政处罚。因此,今后由农机部门牵头制定的监理法规和规章,必须严格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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