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权时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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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银良,田秀荣,苏怀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权时的会计核算[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8):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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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银良 田秀荣 苏怀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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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内乡县财政局函授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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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发行的可在某一特定时期按发行时约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既有债权性质又有期权性质的混合债券。根据有关规定,债券持有人既可行使转股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也可行使债权,届时按普通债券付息还本。一、行使转股权时发行方的会计核算在转股时发行方应按债券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按已计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换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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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权 会计核算 债券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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