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告示面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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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德立.违法告示面面观[J].城市技术监督,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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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德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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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走进商场饭店,路过广场花园,穿过大街小巷,你经常可以看到铺天盖地的各类店堂告示、通知声明、标语警示、注意事项、顾客须知等。也许你没想到这些司空见惯、耳熟能详的告示是不合法的,并不具有其宣称的约束力。常见不公平的违法告示(格式条款)表现为:1、公园场所标牌:攀折花木罚款5元:禁止停车,违者罚款。(注:这一类“罚款”其性质实际是赔偿性的,不应称为罚款,其无权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2、药品广告:疗效最佳,药到病除;药中之王,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百分之百。(注:《广告法》禁止发布“最好”、“最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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