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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我国中央银行有效监管系统
作者姓名: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题组
摘    要:<正>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业的国际化已摆到议事日程,为此必须加快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从以前的计划管理逐步过渡到对金融业的资产负债比例监管,从以前的定性管理逐步过渡到定量管理上来,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一、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工作的现状特征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工作属于一种过渡阶段,应该说有许多方面还在探索其中国特色.具体表现为“四性”和“四变”,其“四性”可慨括为:1、监管对象的非自控性.现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内在约束制度尚未形成.2、监管内容的不确定性.经济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业务变化日新月异,一些新业务是在探索中经办的,经营尚需探索,管理无法跟上,导致金融监管事实上的“真空区域”.3、监管主体的软弱性.自199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职能,但监管工作软弱性仍显而易见.表现为:一是外部环境未能优化.目前,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未转变,企业和专业银行改革的步伐还远未达到理想的境界;二是人民银行监管意识还未真正转化,“管而无用”的思想还普遍存在;三是尽管人民银行法已经颁布,但监管主客体的国有化共同性,使各自对法律的严肃性认识不充分.4、监管过程的不连续性.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主要从事中着手,如主要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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