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埋伏”者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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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通彦.“打埋伏”者戒[J].上海会计,19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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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通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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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里所谓“打埋伏”,指的是目下有的盈利多的企业,唯恐上级“鞭打快牛”和提高承包基数,而将已经实现的利润(收入)的一部分截留,暂列入“其他应付款”或“待处理收益”以便移作下期,弥补缺口,调整企业的损益之用;而亏损或盈利少的企业,为了不戴亏损帽子或为了提效益工资、奖金,而将已经发生的亏损(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或“其他应收款”,以减少本期的亏损,或变亏为盈,造成虚盈实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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