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不应超越法律规定——质疑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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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仕成.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不应超越法律规定——质疑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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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仕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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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兴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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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实施前,人民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只对申请执行的程序和条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000年3月10日《解释》正式实施,其中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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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 中国 行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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