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委就进口原木检疫问题联合发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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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原木中截获大量的林木有害生物,根据我国专家进行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其中多数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口原木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近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林业局、农业部、外经贸部联合就进口原木的检疫问题发出公告,内容如下:一、进口原木须附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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