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商业越是故意追逐利润,它就越不可能得到利润。”企业是否像安布·比尔斯(Amb-roseBierce,1911)很久以前对其下的定义那样,是“一个个体不用负责的实现个体利润的巧妙的工具?”由于忽视伦理管理的要求,过分地追求所谓的利润最大化,企业经营活动中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损人肥己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据统计,在美国的500家大型企业中,有115家曾被起诉,或曾由于行为不良而被判民事罚款。在这些企业名录中,埃克森石油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IBM公司、海湾石油公司、西尔斯公司、通用电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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