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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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桂梅.生态红线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浅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8):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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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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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1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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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经济发展必然要开发利用资源,造成对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扰动。当前,必须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资源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生态红线下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应当搞好规划,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及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生态红线下的土地利用,应当在界定生态用地内涵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与融合;强化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保障粮食安全和保护生态;通过建立生态用地补偿机制调动各方面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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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红线 矿产资源 土地 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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