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的资本问题——基于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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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企业进行交易的一类客户成为企业所有者并按惠顾数量分配所有权时就形成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所有者是农产品生产者,合作社质的规定性决定农业合作社中的资本处于重要但不是首要地位,于是产生了农业合作社的资本困境。对于农业合作社中的资本,既不能等同投资者导向企业中的所有者资本,也不能轻视或敌视。新型农业合作社通过制度创新有效减轻了资本困境。中国农户的弱质性加剧了资本困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试图通过引入出资者作为成员来应对,但由于出资者掌握所有权导致突破了合作社质的规定性。解决中国农业合作社资本问题的出路是摒弃农业资本主义观念影响,发展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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