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被隐瞒非税收入需做到“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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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建利.收缴被隐瞒非税收入需做到“六关注”[J].湖北审计,2011(8):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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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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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十堰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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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发现,一些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非税收入上缴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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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税收入 社会公共需要 准公共服务 被审计单位 收缴 国家机关 政府权力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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