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重整期问公司治理的含义、地位和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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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永青.论破产重整期问公司治理的含义、地位和特殊问题[J].中国经贸,2010(12):8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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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永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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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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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新破产法引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破产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成为公司治理领域的一个崭新和重要的组成部分。破产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治理是指重整期问商务决定的决策机制。它与重整决定的决策机制既有很大区别又有密切关联。与正常状态下的公司治理机制相比,破产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领域涉及一系列特殊问题。为了促使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公司做出有效地商务决定并为公司未来实现有效重整提供良好的铺垫,我们应对这些特殊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便在新破产法中建构一套有效运行的破产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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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重整 公司治理 决策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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