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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信息公开"谈公共图书馆的全民服务
引用本文:宁燕妮,尹泽.从"政府信息公开"谈公共图书馆的全民服务[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8,4(7):100-100.
作者姓名:宁燕妮  尹泽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图书馆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十六条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共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  行政机关  科学发展观  职责权限
收稿时间: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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