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补农民"补贴方式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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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廷海,吴升翔,侯强祖.关于"直补农民"补贴方式的建议[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3(1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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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廷海 吴升翔 侯强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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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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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新一轮粮改的核心内容,将粮食补贴由财政直补农民正在安徽、吉林两省的三县市开展试点,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观注。粮食补贴实现从流通环节到生产环节的转变是今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总体方向。这既是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和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的现实选择。试点地方财政直补的主要方式是:以县为单位,以纳税常年产量为补贴依据,核定常年商品粮数量。将主要粮食品种(小麦、稻谷、玉米)的常年产量与商品粮结构,计算出每公斤粮食的补贴金额或“商品粮系数”后,将每户农民的商品粮数量与每公斤的补贴金额相乘,得出该户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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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补农民”补贴方式 粮食宏观调控 粮食安全 粮食补贴 粮食品种结构 粮食购销市场 粮食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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