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发行成立以来,财务管理一直遵循"一级法人、四级核算主体"的模式。由于管理链条长、基础又相对薄弱,加强对基层行的监管与服务一直是财务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2000年,在大规模的财务检查活动之后,总行下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费开支实拨资金管理与核算暂行办法》,将财务费用管理由单一费用指标管理改为指标管理与实拨资金相结合,明确提出,县级支行的经费开支实行"报审制"。2005年,为适应综合业务系统的上线,总行取消了经费实拨制度,但要求继续对县级支行的经费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各分行对财务费用的管理各自探索,部分行以大额开支报审代替经费开支报审制,贵州、福建分行则率先在全辖推行经费开支报账制。随着全行经营管理机制的完善和财务基础工作的加强,在全系统推行报账制逐步具备可能。2007年初,郑晖行长在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明确指出,"县级支行原则上都要实行报账制"。2007年7月1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级支行经费开支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农发银发〔2007〕192号)正式出台。报账制的全面推行,是财务事项核算层级由四级向三级转变的积极探索,是农发行系统财务管理模式的重大创新。由此带来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变化将会对各级行的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在全系统正式实施报账制之际,本刊就报账制办法和实施报账制有关问题,采访了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宫迎春同志,并组织专题文章,就推行报账制的必要性、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需抓好的几项工作对《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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