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福利课税立法的国际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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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琳. 附加福利课税立法的国际借鉴[J].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 0(2): 9-14. DOI: 10.3969/j.issn.1008-4940.2016.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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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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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福建福州,3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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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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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纵观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并未对附加福利作出清晰的界定.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许多高收入人群的隐性收入游离在法律调控之外,使得贫富差距逐步扩大,对这些收入和福利进行法律规制显得十分必要.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均已建立完整的附加福利课税法律制度,通过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剖析,基于我国国情与实践,采用附加福利并入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寻我国附加福利立法的思路和方向,提高附加福利课税的立法层级,设立科学的附加福利课税税率,从而构建完整统一的立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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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附加福利 征税模式 工资薪金收入 |
International Reference for Legislation of Fringe Benefits T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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