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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明确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单申报子系统制单打印问题
摘    要:为便利企业办理进出口相关手续,提高有关部门的管理效能,海关总署与有关部委联合研究开发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中国电子口岸"),经局部试点,今年起逐步向全国推广。采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单申报子系统后,现行企业报关业务操作方式需进行部分调整,近日海关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进出口企业或专业、代理报关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向海关进行电子申报。二、注册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的企业不再使用预先印制的空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套打报关单,改用空白 A4打印纸直接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格式、栏目内容及单面尺寸与现行报关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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