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得推诿病人 传染病专家详解《传染病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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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小光.医院不得推诿病人 传染病专家详解《传染病防治法》[J].城市技术监督,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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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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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典”仅次于鼠疫霍乱近日,记者从某传染病医院获悉,国家卫生部已将非典与鼠疫、霍乱一起,并列为“甲类传染病”。据该传染病医院专家介绍,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传染病只有两种:鼠疫、霍乱。4月中旬,非典型性肺炎出现后,国家卫生部已把“非典“列为仅次于鼠疫、霍乱的第三种甲类传染病。医生不得推诿患者专家告诉记者,《传染病防治法》赋予了医生不容推卸的义务:1、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后,主城区医务人员必须在6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上报疫情。农村医务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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