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税轻费重——两个水泥厂的情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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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华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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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乡镇企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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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工业和国营工业对社会的负担谁重谁轻?双方是否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了在这方面进行探讨,我们选择了同一个行业,设备、规模相差不太大的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比较。房山县琉璃河乡办水泥厂(以下简称琉璃河厂)原为乡办石渣厂,建于1971年。1975年转产钢渣水泥,1981年起开始生产硅酸盐水泥,改名为水泥厂。这个厂占地41.6亩,建筑面积6,845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96万元,职35350人,1985年生产325标号沸石硅酸盐水泥34,825吨。房山县地方国营第二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二厂)1978年投产,占地400亩,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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