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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及其防范
作者姓名:散国红
摘    要:信用证作为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一旦开立,即要承担信用证所规定的第一付款责任,因此,开立信用证实际上是银行对开证申请人的一种授信行为。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作为进口信用证业务的发起人,同时又是进口信用证业务的最终付款人,在无足额保证金开证的前提下,如果开证申请人拒付,则直接造成银行垫款,增加不良资产。

关 键 词:进口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 信用风险 中国 防范措施 国际结算 银行信贷 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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