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主要是探讨香港银行业在跨越“九七”,面向2000年前发展的前景及机遇。文章主要分三大部份,第一部份是引言,概括地肯定了银行业对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性,及《基本法》对未来金融中心发展所提供的法律保障。第二部份是简单地分析了本地银行所面对的挑战,包括迈向国际业务的经验尚浅、产品项目较为狭窄和银行业务的占有率过份集中在个别大银行集团等内容。第三部份尝试分析香港银行业在“九七”以后的机遇。文章提及五大要点。第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继续紧密合作,维持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并提供严谨的金融制度去发展银行业。第二是香港银行业北向发展的机会。其后三点谈及按揭证券公司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及基金业的发展。这些市场基建都是符合《基本法》第109条的精神,为推动香港作为金融中心提供环境,亦给银行业创造广泛的商业机会。结论部份肯定了“九七”回归后随着中国内地与香港进一步的密切联系,可预见的商业机会更多,更能突显香港在地区金融中心的竞争中背靠中国内地的特殊优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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