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挑战与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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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一凡.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挑战与应对[J].中国劳动保障,2011(12):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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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一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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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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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与代位追偿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被视为社会保险立法的一大突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以部令形式颁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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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法》 追偿制度 社会保障部 保险立法 立法理念 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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