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欧盟对进口中国纺织品重新设限看我国企业对国际经济法的认知 |
| |
引用本文: | 王菲,张喹军,周宪超.从美国欧盟对进口中国纺织品重新设限看我国企业对国际经济法的认知[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5(11):60-62. |
| |
作者姓名: | 王菲 张喹军 周宪超 |
| |
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2. 黑龙江北辰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从2005年1月1日起,依WTO贸易规则的规定,其成员之间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取消配额限制,进入“自由贸易时代”。但事实并非如此,未等我国纺织企业享乐“自由”,一场围堵中国纺织品的贸易战拉开。美、欧等国对我国的出口纺织品重新设限。从这一事件中让我们对当今的国际经济法不得不做深入思考,国际经济法究竟是怎样的法律,为什么规定的东西在实践中却得不到履行;现在和将来又会有怎样的发展?我国企业对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经济法应作如何认知?本文提出一些看法。
|
关 键 词: | 纺织品 设限 国际经济法 出口纺织品 我国企业 中国 WTO贸易规则 进口 欧盟 美国 |
文章编号: | 1002-2880(2005)11-0060-03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